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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公积金互助提取助力购房首付

来源:吉屋   2024-05-06 09:2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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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条件与提取类型

宜昌市的新住房公积金政策为购房者提供了额外的资金支持。缴存人若购买的是宜昌市预售新建商品住房,无论是首套还是第二套改善型住房,都可以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具体来说,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缴存人可以使用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而购买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缴存人则限于使用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此外,申请人必须使用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或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购房,并且本人及配偶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账户无冻结状态,且一年内无住房消费类提取记录。

二、申请材料与办理流程

申请人在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提交包括身份证、婚姻关系证明、《宜昌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定金发票或购房发票等材料。若使用直系亲属的公积金,还需提供证明亲属关系的材料。办理流程包括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签订购房合同、合同登记备案、携带相关材料到住房公积金服务窗口面签《委托书》,最后公积金中心将提取的资金转入开发企业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

三、相关要求与办理地点

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首付款时,提取人应一次性集中办理,并确保提取后个人账户资金无异地转出或销户提取等行为。提取总额与住房贷款额合计不得超过房屋总价。若退房,开发企业需在规定时间内将资金全额退还至公积金中心指定账户。公积金中心和不动产登记中心将跟踪提取和购房交易信息,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办理地点为购房所在地公积金服务窗口,咨询电话为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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