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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这些房产将进行拍卖!

来源:吉屋网综合整理   发布时间:2019-07-23 10:42:54

· 西陵区人民法院 ·

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法院关于位于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珍珠路12号盈嘉大厦的一宗酒店公寓用房(*次拍卖)的公告

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8月18日10时至2019年8月1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次公开拍卖活动(户名: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s://sf.taobao.com/0717/07),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位于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珍珠路12号盈嘉大厦的一宗酒店公寓用房。该房建成于2005年,所在楼层为12/27层,房屋所有权人为陈久松。房屋所有权证号为:宜市房权证西陵区字第0217803号,建筑面积为109.36㎡;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宜市国用(2006)第090201028-1-1201号,分摊土地面积为6.49㎡;地类用途为其他商服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国有出让,终止日期为2043年12月22日。

该房屋外立贴墙砖,安有入户防盗门;客厅、卧室:地面铺木地

板、墙面贴墙纸、顶棚石膏板吊顶;卫生间:地面铺地砖、墙面贴墙砖、顶棚集成吊顶;成品木门、木滑门;开关面板、灯具若干。房屋现空置。

评估价:71.51万元,起拍价:61万元,保证金:9万元,竞价增价幅度:3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9年7月17日10时起至2019年8月17日16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标的物咨询人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后5*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

四、拍卖方式:增价拍卖,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

六、本标的物现状: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七、特别提醒,竞买人参加竞买前需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核实,与本院无涉。

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以及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9年7月23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9年8月26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分行铁路坝支行,账号:1807022229200166294),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二、依照《*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标的情况调查摘录自宜昌仲盛行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编号为宜仲房评字[2019]第028号的《房地产估价报告》

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网拍辅助机构-湖北翰瑞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宜昌市西陵区体育场北路2号执行局406室。

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法院

2019年7月16日

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法院关于位于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岗区胜利三路13-3-212号(大公怡园小区)的一宗住宅房地产(*次拍卖)的公告

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8月18日10时至2019年8月1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次公开拍卖活动(户名: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s://sf.taobao.com/0717/07),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位于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岗区胜利三路13-3-212号(大公怡园小区)的一宗住宅房地产。该房建成于2004年,所在楼层为第六层及跃层,共六层,房屋所有权人为陈姗姗、刘发明。房屋所有权证号为:宜市房权证伍家区字第0334739,建筑面积为231.37㎡。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宜市国用(2012)第120301040-5-34号,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为44.34㎡;地类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国有出让,终止日期为2063年12月15日。

该宗房屋为钢混结构六层;房屋装修情况:外墙刷外墙漆,内墙面为乳胶漆,地面贴地板砖及木质地板,木质楼梯及木质装饰门,天棚吊顶,水电设备齐全。

评估价:181.31万元,起拍价:154万元,保证金:20万元,竞价增价幅度:7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9年7月17日10时起至2019年8月17日16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标的物咨询人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后5*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

四、拍卖方式:增价拍卖,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

六、本标的物现状: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七、特别提醒,竞买人参加竞买前需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核实,与本院无涉。

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以及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9年7月23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9年8月26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分行铁路坝支行,账号:1807022229200166294),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二、依照《*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标的情况调查摘录自宜昌信诚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编号为A20190026号的《房地产估价报告》

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网拍辅助机构-湖北世纪阳光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宜昌市西陵区体育场北路2号执行局406室。

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法院

2019年7月16日

· 伍家岗区人民法院 ·

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法院关于位于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恒大绿洲32幢3204室房产一处(*次拍卖)的公告

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8月13日10时至2019年8月14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0717/16)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位于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恒大绿洲32幢3204室房产一处,建筑面积110.52平方米。

评估价:899311.00元,起拍价:629518.00元,保证金:12万元,增价幅度:3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9年7月13日起至2019年8月12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咨询电话:周女士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后5*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不负责腾退清理现场。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9年8月9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19年8月22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三峡农行伍营分理处,账号:1737 5101 0400 08925)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付款教程: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法院温馨提醒首次参拍用户:建议模拟竞拍测试流程以了解拍卖情况: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qa-jump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七月十二日

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法院关于位于宜昌市夷陵区小溪塔街办港虹路(A2-2)幢2单元02室房产一处(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7月28日10时至2019年7月2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0717/16)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宜昌市夷陵区小溪塔街办港虹路(A2-2)幢2单元02室房产一处,建筑面积154.07平方米。

评估价:86.33万元,起拍价:70万元,保证金:10万元,增价幅度:1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9年7月12日起至2019年7月27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安排统一看样,咨询电话:张律师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后5*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不负责腾退清理现场。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9年7月24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19年8月6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三峡农行伍营分理处,账号:1737 5101 0400 08925)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付款教程: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法院温馨提醒首次参拍用户:建议模拟竞拍测试流程以了解拍卖情况: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qa-jump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七月十二日

· 猇亭区人民法院 ·

宜昌市猇亭区人民法院关于宜昌市猇亭区猇亭大道283-1号标准化厂房3号楼及所在宗地(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宜昌市猇亭区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8月5日10时至2019年8月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ifa.jd.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被执行人湖北鑫和乐实业有限公司位于宜昌市猇亭区猇亭大道283-1号标准化厂房3号楼及所在宗地(房屋建筑面积:42502.57㎡,土地使用权面积:16663.31㎡)。房屋所有权证号:宜市房权证猇亭区字第0317392号,土地使用证号:宜市国用(2010)第190108020-2号。起拍价:3399.2万元,保证金:500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或数人联合竞买,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 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 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9年7月18日起至2019年8月2日17时止(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咨询电话:0717-6513560 (鲍法官),0717-6517626  (执行指挥中心)。本院不集中组织看样,有意者请自行前往了解。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后5*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未达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与评估报告对应)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或因标的物存在缺陷等引发的一切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有涉及的税费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所产生的其他费用由买受人负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前往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买受人应自过户法律文书送达之日起七日内到相关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如因买受人未在指定期限内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或者自身原因(不符合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条件)不能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导致标的物被另案查封的风险和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法院不负责房屋腾退、清场。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京东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宜昌市猇亭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9年8月12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宜昌市猇亭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行三峡猇亭支行,账号:180705102920005276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十一、依照《*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717-6513560 (鲍法官)

宜昌市猇亭区人民法院监察室联系地址:宜昌市猇亭区人民法院网址: http://sifa.jd.com/此公告在“京东网”上发布。

宜昌市猇亭区人民法院

二0一九年七月十七日

· 三峡坝区人民法院 ·

宜昌市三峡坝区人民法院关于宜昌市宜都市陆城清江大道1号 (*次拍卖)的公告

宜昌市三峡坝区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8月19日10时至2019年8月2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宜昌市三峡坝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sf.taobao.com,户名宜昌市三峡坝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概况

本次拍卖标的物为住宅用房,位于宜都市陆城清江大道1号,产权证号00024244号;总层数6层,位于1-6层,建筑面积2179.23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为都市国用(2006)第100108号,面积为649.1㎡,钢混结构,土地使用权为国有出让。 

(详见标的物介绍)

二、评估价值及拍卖起拍价、保证金、增价幅度。

  本拍卖标的评估价为人民币:435.45万元,起拍价为305万元(在评估价基础上降价30% )。保证金为人民币30万元,增价幅度为每次人民币2000元或其整数倍。

其他事项详见《竞买须知》。

三、网拍辅助机构-湖北中友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湖北省宜昌市高新区港窑路60号。

   特此公告

二0一九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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