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有消息称,监管层通过窗口指导,已进一步收紧房地产企业融资,禁止公司债与票据互还。
消息显示,此前公司债与票据之间可以互还,但为防止房企融资“浑水摸鱼”,交易所和银行间协会分别检测通过自身相关部门发行的债务:公司债只能还公司债,票据只能还票据。
此外,根据政策放款的上限,只有旧债到期,或者长租公寓领域,房企才有发行新债的可能。
值得注意的是,2015-2016年,房企大规模发行公司债,净负债率不断提升,期限上看多为3-5年期的还本付息债,2018年下半年将步入房企公司债到期高峰。
此前,公司债与票据互还或者偿还银行贷款,在政策方面是允许的,只要提交申请就会批准,但通过此次监管层窗口指导,公司债与票据要求专款专用,禁止互还。业内人士推断,监管此举可能抑制企业通过大量短融来兑付即将到期的长期债券压力。
此外,针对房企融资渠道的调控在今年陆续推出。2018年6月28日,发改委明确,将引导规范房地产企业境外发债资金投向,房地产企业境外发债主要用于偿还到期债务,避免产生债务违约;限制房地产企业外债资金投资境内外房地产项目、补充运营资金等,并要求企业提交资金用途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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